也许阿里和马云才最有资格定义“新零售”

评论
老笑 张一夫     ۰ɣŶ(0)

零售业走到今天,变成了一个纷纷扰扰的江湖。很多业者、业内研究者,都想在乱世的“华山论剑”中争得话语权,借以维护各自的大小利益。

可是话语权和资格又要靠实力说话的,要么正宗溯源,要么独成流派。

能在“武林”中独树一帜的,不是别的,是获得最多的人关注的、最多的人认可的。

比如“新零售”一说,它存在不存在?谁有资格定义它?那就要看谁宣扬的模式与内容最被接受、最被使用。

发展才有话语权。

近日,业内有不少声音质疑马云的“新零售”一说,更称阿里、马云没有定义“新零售”的资格,令人十分费解。

为什么阿里和马云没资格定义“新零售”?那谁才有这样的资格?这资格是谁给的?

不能因为自己早做几天、多做几天零售,就觉得只有自己才有资格定义零售。零售特别是传统零售,并无太高的技术含量,一直以来,这个行业传统的前身不过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罢了,如果有的人以传统的手法搞了十几年产品销售就能懂得零售,那么阿里和马云作为全球最大网络交易平台和其创始人,当然更能。

其实,就是很多人眼中“不懂零售”的阿里和马云,将那些做了几十年甚至一辈子零售的人,冲击得七零八落,几无还手之力。

认为马云不懂零售的人,可能是一种义和团心态。你可以不认同马云所说的“新零售”,但不能剥夺人家谈论“新零售”的资格。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表达观点,马云为什么没资格?

事实上,阿里和马云才是最有资格定义“新零售”的。

电子商务技术和模式的诞生,开始松动传统商业的根基。2003年5月、2004年10月,马云分别创立了淘宝网、支付宝公司,逐步终结了中国零售业的“黄金时代”。

随着双十一这些莫名其妙的狂欢消费节日兴起,传统零售业的生存环境、发展空间日渐逼仄。

阿里巴巴与马云坦然出面定义“新零售”,是实至名归。因为,没有谁把互联网商业模式运用到地球上每一个人、每一个角落、每一个家庭。

没有互联网,就没有“新零售”。这种消费与交易服务模式和每一个人发生了如此紧密的关系,渗透到你生活的点点滴滴,这不是“新零售”是什么?

所以,没有阿里零售商业模式,就没有传统商业的危机;没有传统商业的危机,就没有零售业的转变与进化;没有互联网零售和互联网金融理念与技术,就没有“新零售”。

至少在中国,“新零售”的开山鼻祖应当就是阿里、就是马云,只有阿里创造性地奠定了新零售的基础与框架,并将之发扬光大,威胁并摧毁故步自封的传统零售,非它莫属。

有些人为了抹杀这些,大肆攻击阿里、嘲弄马云,其目的是否定阿里开创“新零售”这一事实。有些人否定“新零售”,是因为嫉恨于网络模式冲击了不思变革的传统零售模式。

“新零售”构成的要件是什么?其中关键的技术与模式不是网络零售、移动支付、数据驱动和智能物流吗?这些不都是发轫于阿里、马云吗?

马云和阿里当然能定义“新零售”,这是他研究或者说思考的成果,至于定义得完善不完善,业界认不认可,尽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者。其实,阿里和马云也并未声称自己主张的“新零售”是完美的,不容讨论的。

事实上,零售或“新零售”定义如何并不重要,你去问问那些从事零售业的企业家,有几个是照着定义来做企业的?我敢说,很多优秀的零售企业的CEO,对零售未必能给出专家认可的定义、消费者认可的定义。

零售的本质也许亘古不变,它始终围绕产品、服务、体验、成本、效率等元素做文章;但我们倾向认为,零售企业有新、旧之分,互联网、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,能让零售业更好地了解人,了解需求变化,提供更精准的商品、更精准的服务、更好的体验,这就是“新零售”与传统零售的最大不同。

未来的零售特别是大型零售企业,成功的机会可能更多属于技术公司。

新陈代谢自然之理,于零售业亦然。

144
来源:龙商网 作者:老笑 张一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