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京沪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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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国海关总署网站消息,退税政策

公告显示,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)、《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申请备案,经审核,予以备案。北京市和上海市自2015年7月1日起,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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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新闻网 作者:龙商网